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陕西省横山区石马坬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横山区城关镇石马坬农场,项目总投资26019.04万元,井田面积7.048km2,矿井生产规模0.90Mt/a,服务年限6.5年。
井田内可采煤层仅为3-1号煤层,采用全斜井开拓方式,一次采全高长壁综采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综合机械化回采工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原煤筛分后全部运往榆林市永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洗选加工。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全井田开采后地表下沉值最大为2m左右,地表沉陷影响范围在开采边界外125m,会对局部地区地表形成沉陷区,沉陷边缘会出现一些下沉台阶和较大的地表裂缝。最大下沉值远小于本区地形高差,因此采煤总体不会改变原有地貌单元类型。项目对工业场地、井筒、炸药库、大巷及井田边界留设保护煤柱;对井田中部的永峰洗煤厂、井田南部的二号气井及寨城梁分别留设150m保护煤柱;石马坬井田与陕西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全部禁采,并在保护区边界外再留设150m保护煤柱;对井田西北部长城遗址两侧各留设320m保护煤柱;一号气井、四十孔窑、创业村、二道峁村、二道峁分厂、S204省道、雷惠渠、全部位于陕西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明长城联合保护煤柱范围内。石马坬井田与陕西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禁采,并在保护区边界外再留设150m保护煤柱。井田西北部长城遗址两侧各留设320m保护煤柱,煤柱留设后二盘区无设计可采储量,井田内仅一盘区可采,一盘区位于井田南部,距离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较远,因此地表沉陷不会对无定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明长城产生影响。
井田开采后导水裂隙高度为41.6~44.7m,会直接导通上部中侏罗统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承压水含水层,该承压含水层上部有直罗组相对隔水层阻隔,煤炭开采不会直接导通顶部的第四系潜水含水层。井田范围内水井除二道峁村水源井位于采空区外,其余全部在禁采区,取水层位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裂隙潜水含水层,且均不在采煤对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119.6m)范围内,距离开采区直接影响范围最近的水井约为220m。创业村泉水来自第四系更新统黄土裂隙潜水,出露于井田范围内创业村蓄水池沟口上游约200m处,位于采空区且不在采煤对地下水最大影响半径范围内。经预测采煤导水裂隙未导通至该水层,因此采煤不会对居民水井、泉水的水量造成大的影响。但矿方对居民饮用水井的水位和水量进行跟踪观测,一旦发现由于采煤引起居民用水困难,应立即采取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煤粉尘、运输道路扬尘。煤矿改用电锅炉采暖供热,筛分车间、煤棚产尘点均设置除尘装置。
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工业场地矿井涌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矿井水经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黄泥灌浆用水、井下消防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A2/O+MBR+消毒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除尘、绿化洒水及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剩余送至永峰洗煤厂综合利用,不外排。
项目噪声采取选用设隔声门窗墙等“组合墙体”、更换新的通风设备、在通风机四周加设5m高的隔声墙、在工业场地东北南厂界分段设高5m的隔声墙(隔声墙为3m墙体基础+2m隔声屏障),根据声源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矸石至横山区大民空心砖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运行不畅时堆存在末煤棚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为陕西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可将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日,公众可通过电邮、信函、传真方式,与陕西省横山区石马坬煤矿及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陕西省横山区石马坬煤矿
地址:横山区城关镇石马坬农场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468894977
环评单位名称: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7879091 电子邮箱:741273256@qq.com
石马坬煤矿机械化改造项目环评第三次公示版2018.10.30.pdf